| 关于三期教师公寓配备消防灭火器的通知 |
| 武夷学院 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0-6-24 点击数:425 |
三期教师公寓各位业主: 因办理三期教师公寓“两证”事项需要进行消防验收,经后勤基建部门积极争取,武夷山市消防大队于2010年6月24日上午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消防验收。为了各位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消防大队提出几点整改意见,其中与各位业主有关的一项是要求每层必须配备灭火器。配备灭火器所需的费用参照一、二期教师公寓做法由业主自行承担(公有住房部分的费用由学校承担),安装完成后由财务科统一从业主的工资中扣缴。 特此通知。
二0一0年六月二十四日 |
| 【关闭窗口】 |